为贯彻卫计委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实验设施和科研条件共享,推动重点实验室成为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地,重点实验室从2016年开始正式对外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向、资助额度与周期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以下研究方向的各类课题:
1、我国各人群(儿童、学生、孕妇、老年等)人体必需微量营养素需要量研究;
2、人体主要必需微量营养素的生物学功能及其健康影响;
3、食物及人体微量营养素状况评价技术;
4、人体微量营养素营养改善技术。
本次招标2个课题,每个课题支持额度为10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直接提出资助申请;硕士毕业3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提出申请,但需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申请范围与本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方向一致。
3、遵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课题执行过程中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须认真如实填报《卫计委微量元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重点实验室秘书处邮箱。
2、开放课题的评审先由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组织专家评审。
3、开放课题申请书经专家评审后,将用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评审的课题。
四、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国家卫计委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Trace Element Nutrition,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050, P.R. China),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9号103室
邮政编码:100050
联系人:胡贻椿
秘书处电话:010-83132906
秘书处邮箱:yyswlys@163.com
附件下载:卫计委微量元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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