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标指南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实验设施和科研条件共享,促进实验室对外的合作交流,推动我国微量营养素营养研究和原始创新,使重点实验室成为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地。结合本实验室研究实际,现发布2022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具 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向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以下研究方向的相关工作:
1、人体营养素需要量与膳食参考摄入量;
2、食物及营养成分的健康功效与评价;
3、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新指标、新方法;
4、特定人群营养干预技术及产品研发;
5、膳食结构与健康。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直接提出资助申请;硕士毕业3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也可提出申请,但需由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课题申请内容需与本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一致。
3、遵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课题执行过程中必须服从实验室管理。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依据研究方向,凝练科学问题,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和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项目名称并如实填写《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重点实验室秘书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重点实验室秘书处邮箱。
2、开放课题的评审先由重点实验室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必要时需申请人就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
四、项目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资助额度为7-9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具体资助项目数量视申请情况及申请书质量等确定,原则上不超4项。
五、项目管理
1、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级别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课题;
2、依据本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
六、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成果如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需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Trace Element Nutrition,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和开放课题的课题号,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9号103室
邮政编码:100050
联系人:胡贻椿、冯杰
秘书处电话:010-66237168
秘书处邮箱:fengjie@ninh.chinacdc.cn
附件1-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 同行专家推荐信.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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