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课”警示教育】 第4课 弄虚作假发展党员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2-15 15:44:00 来源:营养与健康所
典型案例:
某县财政局局长刘某请县中学党支部书记胡某吃饭,席间刘某提出希望能让正在县中学上学的儿子小刘解决入党问题,以便将来高考时增加竞争优势。胡某碍于情面便答应帮忙,让小刘写了入党申请书,安排学校有关人员将在学校表现一般的小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小刘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政审、培养、培训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中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支部的意见和决议,并盖上党支部印章。然后将小刘的入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很快便将小刘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的违纪案件。所谓的违规发展党员,是指违反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这里的“违反党内法规的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党章关于党员条件的规定。这里的“弄虚作假”,是指行为人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隐瞒入党申请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真是情况,或者编造入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的虚假情况。这里的“不符合党员条件”,是指申请入党的人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如没有任何事实证明入党申请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或者对党的基本理论以及路线、方针、政策持怀疑态度,或者有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有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等等。这里的“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是指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发展党员的程序,不履行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个人决定申请人入党的行为。发展党员本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但个别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却缺乏原则性,只讲人情,不讲原则,违反组织纪律,弄虚作假,甚至拿党员身份作交易,收受财物,将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本案中,胡某碍于刘某的情面,违反组织原则,将不符合条件的小刘破格发展成预备党员,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并取消小刘的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