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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29 课 借公务接待赠送礼品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9-11 14:47:00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典型案例:

省国土厅副厅长孙某某带队到某市检查指导工作,临回省城之际,市国土局局长周某让人拿来几个箱子放在车后备箱里,说是一些本地的土特产品,请领导们给宣传宣传。孙某某客套了几句就上车走了。回家后,他打开一看,纸箱里除了有几样土特产品外,还有两件价值不菲的高档衬衣。

案例分析:

案是一起借公务接待之机公款送礼的违纪案件。公款送礼的实质是慷国家之慨,用纳税人的钱当筹码来达到个人或小集体的目的。公款送礼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公款送礼的时机也在不断变化,从过去的节日前夕送礼,逐渐演变成故意避开节日,或者借领导出差之际。在公款送礼之中,巨额的公共资金通过暗流化为个人囊中之物,各种禁令和条例被无声化解,相关法律法规被潜规则架空,极大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声誉,严重腐蚀着党员和干部队伍,助长了腐败高发易发的势头。本案中,周某借公务接待之机赠送礼品,是对公款的挥霍浪费,违反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应当受到责任追究。孙某某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应当按照规定登记上交,否则也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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