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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31 课 隐匿转嫁接待费开支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9-21 08:37:00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典型案例:

某省民政厅2013年支出公务接待费149万元,明显超出了接待费预算额度,为了避免在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齐某与其他班子成员商议,将其中48万元转嫁到其下属某协会支出,将其中19万元,让工作人员找有关企业开具会议费、培训费和购买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发票冲账。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隐匿转嫁接待费用的违纪违规案件。所谓的隐匿接待费用,是指采用不正当手段,将接待费用开支隐藏在会议、培训、办公用品等其他非接待费用之中,使人看不出这些费用的真正用途。所谓的转嫁接待费用,是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将本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的不正当接待费用,由下属单位、企业或者管理服务的其他单位、企业支出。隐匿和转嫁接待费用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监督,掩盖公款大吃大喝,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本案中,民政厅厅长齐某等人明知本单位超额接待费用不合规定,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财经监督,采取转嫁、隐匿的方式掩饰隐藏接待费用,违反了财经管理法规,助长了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应当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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