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与健康所召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作者:质量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5-12-04 09:28:00 来源:营养与健康所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4月和6月颁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5号),相关配套文件和评审准则由国家认监委陆续发布。为做好上述文件宣贯工作,为2016年营养所认证认可打好基础,2015年11月27日,营养所在北京前门建国饭店召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邀请天津市疾控中心郝琳副主任医师向培训人员讲解了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赖建强副所长及我所中心实验室、食品科技室、妇幼营养室、碘缺乏病室、营养代谢室、老年营养室、微量元素室等40名相关检验人员参加了培训。
郝琳主任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内容和改革亮点、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要求、新评审准则变化点释义以及管理体系文件修改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得到了学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工作人员对的《办法》及评审准则的理解,为加强我所质量管理水平及明年实施落实新版评审准则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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