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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儿童营养缺乏仍普遍 学生营养改善立法亟待推进
作者:      更新时间::2015-11-22 17:52: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食品北京11月21日电(沈美)“缺铁性贫血,微量营养素的缺乏,在很多农村地区仍然非常普遍。”11月20日,第三届学生营养改善与学校供餐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丁钢强表示,农村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堪忧,学生营养立法亟待推进。

丁钢强介绍,当前,除了贫困地区出现营养缺乏问题外,全国多地区超重、肥胖问题日趋严重。2010到2013年的调查研究发现,成人超重率达30%,6到17岁儿童肥胖率高达11%,高血压成人患病率25.2%,此前发布的成年男性平均身高仅1.67米更是让人咋舌,这些都与营养改善息息相关。

而儿童、青少年的营养状况无疑是家庭和社会未来发展的关键引擎。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谷继承表示,孩子的营养状况直接关乎国家民族的素质和发展,环顾全球,学校供餐计划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日本学校营养午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1954年日本正式颁布学校供餐法,明确要求国内中小学校建立营养餐中心,配备专业营养师;美国、韩国也很早意识到营养立法对保证学生营养的重要性,将学校供餐当成保障儿童营养的一项重大政策,社会参与,政府扶持,长期坚持;印度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学校供餐计划,2011年,该计划惠及1.136亿名印度在校儿童,极大地改善了全国儿童营养状况。

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推行四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宇介绍,截止目前,该计划已覆盖29个省、1430个县、13.2万所学校,受益学生超过3152万。

虽然进步飞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营养餐计划还面临着诸多困难。

“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多以项目的形式实施,具有阶段性,临时性,难以形成长效机制。”谷继承表示,营养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孩子的营养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依法推进学校营养餐工作是取得良好营养改善效果的关键。

对此,丁钢强也表达了相同的愿望,他希望立法的内容包括营养与疾病预防,食物消费营养调查与检测,其中还应对老人、学生等不同群体设立相应营养措施,以达到改善全国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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