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部登陆 | · 网站地图 | · 内部邮箱 ·English
实现健康中国梦 营养立法须落地
作者:王薇      更新时间::2016-03-17 14:50:0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数据显示,如果进行营养干预,一些慢性病的发病率将大幅降低。同时,相关研究也表明,因营养干预而节省的费用十分可观。例如对于高血压进行以膳食营养干预为主的社区综合防治,每投入1元,将节约心脑血管治疗费用8.59元。营养干预的好处不言而喻,但令人尴尬的是,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业界专家学者持续呼吁推进的营养立法却停滞不前。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及专家仍在呼吁加快营养立法,并提出了具体可靠的解决路径。

加快营养立法,有利于保障对公众进行营养知识普及教育的常态化、科学化。如今,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大量的所谓养生宝典、营养科普刷遍朋友圈,书店里最畅销的是各种养生书籍,电视里大量的饮食营养节目热播。由于各种炒作,科学的营养知识被淹没在大量的信息中。要让营养知识科普形成常态化,就要先用法律保障营养专业队伍的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严卫星

将国民营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营养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但也有许多人对“吃饭也要立法”表示不理解。事实表明,我国面临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双重挑战。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农村地区营养缺乏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城市地区除了营养缺乏,城市地区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由于膳食结构不合理导致的膳食营养相关慢性疾病大幅增加,如糖尿病、超重、肥胖、高血压等。许多慢性病不仅发病率高,而且呈年轻化态势。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升级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需要社会共治,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素质,才有意义。目前,我国的慢性病发病率呈井喷势头,医疗负担的加大,直接对我国经济造成直接负担。

营养立法,不仅需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关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正在加快,如果没有一部有关营养的法律,那么我国的营养工作将如何推进?目前,在我国,制度化、长期化、常态化、全覆盖的营养工作局面远远没有形成。

2015年,我国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养立法工作为何滞后的原因在于营养对国民经济、公众健康的重要性还远未被认知。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与营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纲要性文件,缺乏约束性,我国的营养工作还远未到立法层面,应尽快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沈进进

制定营养改善法 规范统领营养工作

江苏省每100位成人居民里就有8个糖尿病人,超一半成年男性超重,10个成人里3个患高血压,学生超重率为15.7%。江苏成年人与学生体质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都有所体现。我和多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改善法〉的议案》,建议加快营养立法工作,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监测国民营养健康状况,培训基层医务人员的营养知识。

人们的经济条件改善了,营养知识却非常缺乏,甚至进入误区。所谓的营养大师泛滥,走了一个林光常,又来了一个张悟本,使得公众的营养意识混乱。这样的结果是,不仅没有得到营养健康,还造成一些病人耽误了治疗。同时,由于营养知识不普及,饮食方式不合理,食物浪费问题十分惊人。营养立法也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大问题。

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人的素质提高不仅是应试能力和科学知识的教育,还应该从小培养学生的营养意识和健康自我管理能力。日本在20世纪40—50年代开始大力推进国民的营养改善工作,于2005年颁布《饮食教育法》,将饮食营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良好饮食习惯,为预防慢性疾病做好知识和技能储备。

应推行营养午餐,严禁一些垃圾食品在校内或校门口附近贩卖,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从儿童时代开始做好慢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在中小学、幼儿园附近不得售卖酒和高糖饮料,不得张贴相应的宣传广告。此外,还应该通过国家立法,给孩子们提供营养午餐,保障他们的生长发育。

与需求相比,我国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和相关研究工作方面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往往是项目性投入,缺乏连续性。虽然有很多专业团体开展了不少研究,但不成规模,缺乏规划,还有很多重复性工作,难以形成系统性突破。因此,建议“营养改善法”对相关内容给予法律和制度保障,保障营养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也有利于专业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我在议案中提及很多食物供给的具体做法,例如,食物售卖场所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各类食物的营养相关信息,对高糖、高盐、高脂肪以及含反式脂肪酸的食物应当给予特别的提示,增加适合慢性病患者食用的特殊食品的供应,满足消费者多样的食物营养需求。

呼吁立法三十年 为何迟迟不落地

据了解,我国的营养学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分阶段地呼吁营养立法。我国著名营养事业专家于若木早年间也曾呼吁加快营养立法。中国营养学会常务理事长翟凤英说,于若木先生对我国营养立法工作的推动十分重视。中国营养学会早期开始推行的营养立法工作,正是在于老的多方呼吁下受到了中央的关注。

“目前,我国大量的营养工作都是作为科研项目进行,一旦缺少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将难以为继。如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营养监测和改善明确为常规工作,每年都能拿出数据,就能及时发现居民营养问题并及时纠正。”翟凤英介绍说,要了解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应该制定哪些改善措施,必须通过营养调查和营养监测得到的数据来决策。在发达国家,营养监测和营养改善作为常规工作,由国家提供经费,每5—10年甚至每年进行一次。然而,我国全国性营养调查60年来仅开展4次,而且是通过申请科研项目的形式进行的。

年逾八旬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原专家委员会主任蒋建平教授对营养法缺失带来的问题直言不讳:“营养餐不营养、各种操作不规范等现象比比皆是。”他指出,我国学生营养工作越来越好、规模越来越大,但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学生营养工作随意性较大。加快营养立法工作,有助于保障和推进营养工作的规范展开。没有法律作保障,营养项目的推进中会出现诸多问题。

有专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实行了中小学生营养餐,但营养餐专项资金未实现专款专用,甚至有地方挤占挪用和虚报多报营养餐专项资金。尽快启动营养立法程序,通过法律来保障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公众的营养摄入迫在眉睫。

另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正处在预防营养相关疾病的最佳时期,营养立法的时机已到。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迅速发生变化,也是营养干预的最佳时期。如果抓住时机,通过营养立法正确指导和保障国民改善营养,能够有效预防营养失衡,减少与膳食相关疾病,增进全民健康。

对比美国、日本、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学生营养立法状况,我国虽然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不少学生营养方面的政策,但未将学生营养纳入法制体系,不仅难以体现出国家对此的高度重视,也让一些营养计划难以实施甚至夭折。当前,我国十分重视青少年学生的营养改善,投入巨大,并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加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显著,已具备了学生营养立法的条件和基础,应当尽快开展学生营养的立法工作。

社区试点配备兼职营养师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认为,要加快营养立法工作,应先做一些营养基础性工作,如在社区配备兼职营养师。

目前,居民前三位的死亡原因是癌症、心血管疾病和脑血管疾病。同时,糖尿病也是造成人力损失、医疗负担和家庭负担的主要疾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以及肠癌、胃癌、乳腺癌等部分癌症都可以通过合理饮食及调整生活方式来加以预防。

在目前管理模式中,健康生活指导相关的工作主要由卫生系统来完成,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思维定式。但是,从目前慢性病发病率一路上升的实际情况来看,卫生系统人手有限,医生们仅仅忙于治疗疾病便不堪重负,而对于疾病发生前的一级预防很难投入大量精力。无论医生们多么敬业,也没有办法对患者的日常饮食生活习惯进行细致、长期的跟踪指导。

目前社会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加强社区功能,特别是社区的健康管理功能还需要加强。虽然目前大部分社区建立了社区医院,并在培养全科医生,但合格的全科医生数量太少。经过营养培训的基层社区医生的营养知识比较有限,而且由于一个社区医生小组要负责600户居民,也很难有精力进行营养宣教活动。目前我国有几十万经过短期培训的、劳动部认可的营养师,其中也有少数相关专业毕业(比如医学、食品、药学、生物学等专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经过进一步的专业培训,可以胜任社区营养指导的工作。同时,还有很多医学、食品、生物等相关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学习过营养学相关课程,愿意从事营养指导工作。合理利用这部分人的力量,是解决社区和单位营养指导的一个方案,这样既能充分发挥营养师培训的社会效益,又能弥补医学系统营养指导人力不足的问题。

建议:一是在少数社区试点配备兼职营养师,由社区管理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按时间付费。二是对社区营养师的要求和资质标准,可以委托社会团体,如中国营养学会、各地营养师协会等具有专业资质的营养专家型团体进行把关。由疾控系统和营养专家给他们提供疾病预防的营养指导,再由这些社区营养师对居民进行指导。三是每个营养师可以在试点社区定时工作,做社区的健康指导员,如每周保证一天时间在一个社区进行指导,如回答居民的相关问题、组织健康活动、配合社区医院做社区的健康档案管理等。政府对其工作内容进行要求,要求其对工作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网络系统当中。政府定期对社区营养师进行工作考核和培训。四是在试点成功之后,再逐渐向更多的社区推广,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逐渐规范社区营养师的资质和管理方式,推广社区营养师配备的做法,和发达国家的社区营养师岗位接轨。


        

上一篇: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4块钱该怎么花


下一篇: 2030年我国主要健康问题与疾病负担预测研究讨论会在京举办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联系电话:010-66237298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网站维护:益智国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隐私安全

邮编:100050 | 传真:010-67711813 | 邮箱:ccdcnutrition@ninh.chinacdc.cn

Copyright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版权所有 版权与免责声明 京ICP备13005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