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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16 课 重复报销差旅费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5-10 14:16:00    来源:纪检监察室

 

典型案例:

某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某某因公到外地出差7天,出差期间伙食及车辆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张某某也未按标准交纳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此种情况下环保局不能再给张某某伙食和交通费补助。但某某在报销继续申请报销伙食和交通费补助。财务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还是给予了报销和补助。

案例分析:

案是一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的案件。根据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对是否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和交通车辆的情况应主动、如实申报。没有单位或不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伙食和交通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行定额包干。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和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交通费,没有交纳的,财务报销时将不再给予伙食和交通费补助。本中,张某某出差期间已经由接待单位提供了伙食和交通工具,张某某也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但在报销时又领取伙食和交通费补助,实际上是侵占公共财产,虚报冒领出差补贴,应当责令其退回钱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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