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部登陆 | · 网站地图 | · 内部邮箱 ·English
【“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17 课 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5-17 14:54:00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典型案例:

2012年2月17日至3月11日,某县县长李某等13人前往南非、埃及、土耳其、阿联酋等国进行为期14天的出国考察,考察的地点全是这些国家的著名景点。他们参观完鸵鸟园再游览开普敦半岛,随后乘坐豪华观光轮参观海豹保护区;接着他们还分别参观了黄金矿场、钻石工厂,很多人选购了南非钻石、观看了肚皮舞表演等。在整个行程中,和真正意义上的考察一点边的是:在游览太阳城时,一名女性在镜头里介绍说,这是政府办公所在地,后面有个曼德拉的雕塑。考察行程最后结束于参观全世界唯一的七星级酒店—帆船酒店。3月11日考察结束,考察团成员从迪拜乘坐飞机回到中国香港。此事经网络举报而发酵,在社会上引起了严重不良影响。

案例分析:

案是一起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纪案件。所谓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因公出国(境)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方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党政干部以公务活动为名,行公款出国(境)旅游之实,耗费国家大量资财,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案中,某县县长李某等人以考察为名,实则是公款出国旅游,严重挥霍浪费公款,违反了廉洁纪律,应当受到责任追究,并责令有关人员退赔挥霍的公款。


        

上一篇:【“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18 课 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和变更路线


下一篇: 【“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16 课 重复报销差旅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联系电话:010-66237298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网站维护:益智国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隐私安全

邮编:100050 | 传真:010-67711813 | 邮箱:ccdcnutrition@ninh.chinacdc.cn

Copyright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版权所有 版权与免责声明 京ICP备13005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