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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警示教育】第 24 课 私设“小金库”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7-28 09:32:00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室

典型案例:

国有医院院长许某为增加职工收入,未经医院班子研究讨论,也未向主管部门卫生局汇报,擅自决定在医院已有银行账户的情况下,以医院名义在其他银行另开设一个新账户,将近年来房屋出租、咨询服务等费用共计195万元存入该新开的账户,用以给职工发放福利。

案例分析:

案是一起私设“小金库”的违纪案件。所谓的“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中央历来重视对“小金库”的查处,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管理法规,中央多次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的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责任。本案中,许某擅自将医院房租、咨询费等费用共计195万元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违反了廉洁纪律和财经管理法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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