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将于2023年7月对2022年立项的开放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内容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任务书约定的内容,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
2.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Trace Element Nutrition,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ijing, 100050, P.R. China)和开放课题的课题号;
3.研究成果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须提供申请或授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 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写结题报告;
2. 提交专利、论文等成果的扫描件,同时填写附件2成果统计表;
3.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于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wzdsys@ninh.chinacdc.cn,邮件与压缩包均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单位”命名。
三、结题评审
秘书处组织结题评审会,课题负责人PPT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鉴定等级,最终鉴定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4个档次。
结题评审会后,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结题报告。结题材料(结题报告及专利、论文等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8月30日前邮寄至:冯杰,010-66237168,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9号。
附件1: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2:成果统计表
国家卫健委微量元素与营养重点实验室秘书处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WLKFZ2022001--结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2 成果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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