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特定人群营养需要和食物分配
一、婴幼儿
1. 0月~6月龄婴儿,保护、支持和促进纯母乳喂养。不能用纯母乳喂养婴儿时,应优先提供适合于0月~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
2. 6月~12月龄婴儿,母乳仍是首选食品。不能用母乳喂养的6月~12月龄婴儿,应优先提供适龄的婴儿配方食品;当幼儿满2岁时,每日应继续提供适龄的幼儿配方食品。
3. 满6个月的婴儿,应及时合理添加营养丰富的辅食。
4. 提供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营养包)。
二、儿童青少年
1. 每人每日至少1000ml饮用水。
2. 保证足够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满足生长发育的基本需要。
3. 优先提供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
三、孕妇和乳母
1. 在基本营养需要的基础上,孕妇每日额外需要能量840kJ(200kcal),乳母每日额外需要能量2092kJ(500kcal)。孕妇每日额外需要蛋白质5g(孕早期)、15g(孕中期)、20g(孕晚期),乳母每日额外需要蛋白质20g。
2. 提供强化食品和复合营养素补充剂,保证足够微量营养素的摄入。
3. 在一般成人供给的基础上适量增加饮水,保证身体基本需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联系电话:010-66237298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 网站维护:益智国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隐私安全
邮编:100050 | 传真:010-67711813 | 邮箱:ccdcnutrition@ninh.chinacdc.cn
Copyright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版权所有 版权与免责声明 京ICP备13005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