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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特定人群营养需要和食物分配
一、婴幼儿

   1. 0月~6月龄婴儿,保护、支持和促进纯母乳喂养。不能用纯母乳喂养婴儿时,应优先提供适合于0月~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

   2.  6月~12月龄婴儿,母乳仍是首选食品。不能用母乳喂养的6月~12月龄婴儿,应优先提供适龄的婴儿配方食品;当幼儿满2岁时,每日应继续提供适龄的幼儿配方食品。

   3.  满6个月的婴儿,应及时合理添加营养丰富的辅食。

   4. 提供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营养包)。

二、儿童青少年 

   1. 每人每日至少1000ml饮用水。

   2. 保证足够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满足生长发育的基本需要。

   3. 优先提供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

三、孕妇和乳母 

   1. 在基本营养需要的基础上,孕妇每日额外需要能量840kJ(200kcal),乳母每日额外需要能量2092kJ(500kcal)。孕妇每日额外需要蛋白质5g(孕早期)、15g(孕中期)、20g(孕晚期),乳母每日额外需要蛋白质20g。

   2. 提供强化食品和复合营养素补充剂,保证足够微量营养素的摄入。

   3. 在一般成人供给的基础上适量增加饮水,保证身体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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